好顺佳财税
2024-03-05 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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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什么制度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交,税款结果由消费者承当。
一、纳税环节合理避税筹划
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生产、消费过程中应缴纳消费税的环节。利用纳税环节合理避税是尽很可能避开或例假没来纳税环节的出现,从而我得到这方面的利益。
详细地讲:
第一,生产出来应税消费品的,于销售时纳税,但企业可以低价的销售,搞“物物交换”少缴消费税,也也可以变化和中,选择某种对企业更有利的结算晚几天上税;
第二,由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所得税,企业这个可以利用此项规定应有有利于合理避税的筹划;
第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授权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企业可据此项规定,根据不同情况与受托方联营的,决定受托与授权关系节约时间此项消费税。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理避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参照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分别按a选项确定对企业合理避税有利:
第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销售好的,为销售合同法律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第二,以预收货款结算经销的,为应税消费品嘶嘶当天。
第三,以托收承付和授权银行收款消售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则全面的胜利索要销售款的凭证的当天。
第四,以其他结算销售的,为收讫销售额的或提出索要销售款的凭证当天。
第五,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案件移送可以使用当天。
第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第七,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国内生产的当天。
三、纳税地点避税筹划
第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到外县(市)销售或指派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款在纳税人核算地和所在地税务机关缴消费税;
第二,总机构和分支机构,还在同县(市)的,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公司缴纳消费税,但经及管辖区域分局审批同意,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可由总机构信息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第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款,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交纳消费税税款;
第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款,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个人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企业可依据什么此项规定,采取什么措施与受托方联营的,转变受托与指派关系,浪费此项消费税。
(1)不合并会使以前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股利发放部分消费税税款。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与修真者的存在着原材料供应的关系,则在合并前,那些钱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通过正常了的购销价格缴交消费税款。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改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而这一环节不用缴消费税,只是汇兑损益到消费环节再征收。
(2)假如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则可这届可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负。是因为前一环节估计征收的税款服务器延迟到后面环节再征收,要是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单独设置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可以使用了较低的税率而降低企业税负。
现在我国的消费税税收是多少?是咋节税的?有都有什么技巧呢?
消费税也算是个“特区”税,你可以经营的产品进入这个“特区”,就需纳这种税;不处于这些“特区”,就不纳这个税。
我国的税收政策把100元以内四大项产品划归了“特区”,不受强制征收消费税:
第一项是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会造成危害的特殊的方法消费品,云烟、酒和鞭炮、焰火等;
第二项是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第三项是高污染及中低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
第四项是绝对不可复生和松蜡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因此,对消费税在此之前的筹划是:在选择经营项目或产品时,你进不进那个“特区”。进,你还要公司缴纳消费税;不进,就不比较复杂消费税。这确实是投资人在做决策时必须判断的一个不重要因素。
消费税的计税基数与增值税是一样的,均以不含税价计算税金。但消费税的特殊之处本质,之外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等部分消费品在零售环节征收外——以零售环节的销售收入(不和税)才是计税基数,其他应税产品都是在生产环节征收——以出厂价(不含税)才是计税基数。所以我,我国涉税企业——如酒厂、烟厂在内化妆品厂商等——节约水消费税的比较高做法是“复式生意”——用两个或两个以内的企业来经营自己的产品:生产企业以出厂价把产品卖出去(自己的)销售公司,并按出厂价换算缴消费税;销售公司把产品卖出去消费者,不再继续缴消费税,其中生产企业的出厂价确定消费税的大小。倘若生产企业再把消费品卖给别人消费者,就吃亏了。估计也目前我国还没有这样“单式”销售的企业了。
消费税的节税思路基本有二:一靠政策,二靠技巧。其中的技巧以外“分”、“合”两种手段外,另外比较分析,“择优录取”的决策选择。我们分别案例详细介绍万分感谢:
案例1:包装物周转在用——分开核算,可以不节省用水消费税
2009年1月1日结束执行的消费税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尽数包装物消售的,无论是包装盒物是否不能计价标准在内在会计上要如何核算,均应原属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需要缴纳消费税。如果不是包装物不交易对价一同产品销售只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归并到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课征。
我们用具体详细的数据算一下:
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非从价征收的酒类产品),单价100元其中包装物10元,消费税税率为20。
包装物几乎将应税消费品销售,应交消费税为:100×20=20(元)
包装物周转不使用1收取押金,应交消费税为:(100-10)×20=18(元)
包装物周转使用可以节约下来10的税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商让我们“拿啤酒瓶换啤酒(另外酒钱)”,应该是厂家参照相关政策,让啤酒瓶这样的包装物“周转不使用”,节约水消费税的一个具体行为。
案例2:通过企业胸壁痛,缓解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家用的应税消费品,应用于尝试生产的产品应税消费品的,不所得税。
依据什么这条规定,我们就可以是从企业合并的。把适用高税率的产品投向可以参照低税率的产品,节约消费税。这又是因为消费税的一个快速有效的节税筹划技巧。
某地区有甲乙两家大型酒厂,都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法人企业。甲厂主要生意粮食类白酒,以当地加工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接受酿造出来,适用20的`税率。乙酒厂以甲厂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适用10的税率。甲酒厂每年要向乙酒厂提供价值20000万元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乙酒厂的原因不完整资金和人才,没能销售下去,马上准备破产。此时乙酒厂共欠甲酒厂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乙酒厂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甲酒厂领导班子经由研究,做出决定对乙酒厂制度收购1,其决策的主要注意依据如下:
(1)这回收购支出费用不大。导致合并前,乙酒厂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000万元,净资产为零。并且,明确的现行税法规定,该并购行为属于什么以承担被被吞并企业完全债务的实现吸收合并,不更视被大肆扩张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随意处置所有资产,不可以计算资产转让所得,用不着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再者,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照税法规定,不用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外各项开支又比较小,并且甲酒厂的支出应该不会太大。
(2)并购也可以递延部分税款。不合并前,甲酒厂向乙酒厂需要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该要交纳的税款为:
应交消费税=20000×20=4000(万元)
而这笔税款在合并后,甲乙两个企业变成一个企业,两个企业的交易活动转成内部两个部门的半成品传信活动,就不用什么立剪公司缴纳(当然,并不是真不需要公司缴纳,而是向后面的销售环节撤回了)。这样,甲酒厂就通过合并,减缓了部分税款的交纳,完成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3)乙酒厂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非常好,也符合国家规定百姓注重健康的主流。甲酒厂合并乙酒厂后,也可以将生意的主要注意方向转向药酒生产,但经过转过头后,企业应交房产税的消费税将增加。的原因粮食酒的消费税率为20,而药酒的消费税率为10,如果企业转为药酒生产企业,则税负会大家能减轻。
以每年的药酒销售额为2亿元换算,则合并后甲酒厂税金的消费税是:
20000×10=2000(万元)
而胸壁痛前,甲酒厂同样的数量的销售额应该是缴消费税为4000万元,两者相差不多2000万元。而这2000万元那就是节约下来的消费税税金。
案例3:选择税负最轻的加工,可以减轻消费税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是你选择相同的,某些大的利益。
甲卷烟厂有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要加工成烟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5,有200元以内几种方案可以你选。
方案一:收手委托加工的烟丝后,自己一直加工成香烟。
甲卷烟厂指派乙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明文规定加工费75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甲厂后,甲厂再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总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700万元。
(1)甲厂向乙厂直接支付加工费的同时,要向乙厂全额支付直接收取代交的消费税。
按国家明确规定,消费税分成计税价格收入=(生产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100+75)÷(1-30)=250(万元)
甲厂在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250×30=75(万元)
(2)甲厂销售卷烟后,应缴纳消费税为:
700×45(所有应交纳的)-75(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交纳的)=240(万元)
(3)甲厂的税后利润(所得税税率25):
税后利润=[700(收入)-100(材料成本)-75(加工费)-75(加工环节消费税)-95(一直加工成本费用)-240(消费税)]×(1-25)=115×75=8625(万元)
方案二:委托乙厂把烟叶加工成香烟,收回就组织销售。
甲厂代理人乙厂将烟叶就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100万元变,加工费用为170万元。去加工后,运出来甲厂后,甲厂作为售价依然是700万元。
(1)甲厂向乙厂申请支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应由受托方扣款代交消费税。其可以计算万分感谢:
应交消费税=(100+170)÷(1-45)×45=(万元)
(2)导致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对外销售,甲厂在销售时,必再缴交消费税。其税后净利润算出不胜感激:
税后利润=[700(收入)-100(材料成本)-170(加工费)(消费税)]×(1-25)=(万元)
方案三:甲厂一一批量加工后作为销售。
甲厂将值点钱100万元的烟叶自行批量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一共170万元,售价700万元。有关计算追加:
应交消费税=700×45=315(万元)
税后利润=[700(收入)-100(材料成本)-170(加工费)-315(消费税)]×(1-25)=(万元)
从这个案例更说明,在各或是生产要素完全相同的条件下,方案一(指派半加工)和方案三(无法去加工)的税后利润较小,税负也最善;方案二(彻底的委托加工)的利润减小,税负也最低。在同一的纳税环境中,我们估计中,选择方案二,以求税负最多,利润大的。
消费税的最高税率为45,都属于重税。但只需我们掌握到了政策和节税技巧,消费税的节税筹划虽然有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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