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2-13 18:03:47
3508
公司注销· 工商变更 · 地址挂靠 · 异常处理
好顺佳经工商局、财税局批准的工商财税代理服务机构,专业正规可靠 点击咨询
公司法人私带进行变更不及时参与工商变更登记是不违法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法人名称变更,应当由在变更后的三十日内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参照相关规定,公司的名称在可以注册一年然后才能够通过办理变更。
绝对客观: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先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重新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二)九十条《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确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具体的要求重新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不属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在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协议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行政法规的或国务院确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后的,还应当由向公司登记机关再提交或者批准文件。
法人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降职文件
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
9、原(新)法人兼职做总经理的,并提交总经理供职证明
10、指定个人委托
11、营业执照正、副本
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也可以经理兼任,并按照法律规定再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在办理变更登记。
< 上一篇:西安高新区注销公司
下一篇: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怎么操作 >
好顺佳财税
您身边的财税专家!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安全0泄漏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